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6 06:52:11
公租房的管理主要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申请和管理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但大体步骤如下:
申请人需要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
受理后,住房保障部门进行初审,并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复审意见。合格的进行公示。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统筹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管理工作。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共租赁住房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公共租赁住房有关管理工作。
综上所述,公租房的申请和管理主要涉及市、县级人民政府的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具体流程包括申请、受理、审核、复审以及监督和管理等环节。申请人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申请,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相关文章
全面取消限售、推出“低月供”、探索共有产权:无锡楼市新政“锡十条”5.0出炉
04-15上海:应届毕业生在毕业两年内,可凭毕业证申请保租房
04-15一图读懂丨成都市保障性住房管理暂行办法
04-14济南轨交集团今年将建成6个租赁住房项目 提供8000套房源
04-10明日开展!顶流“小粉炉”在扬州找到了“蓝朋友”
04-07【视频新闻】我州坚持激活需求与优化供给并重 着力提升住房品质
04-07让世界更紧密 让梦想更广阔——12367服务平台
04-02层高不低于3米、4层及以上设电梯……“好房子”新标准定了,必须严格执行!
03-31广州:推动住房公积金扩面增效 研究扩大首付提取政策适用范围至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等
03-31《怦然“新”动的冬天》收官战报!
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