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5 00:25:16
异地产检费用的报销流程如下:
在住院前或住院后3日内,拨打参保地的新农合咨询电话,对住院就医情况进行登记备案。
出院后,必须在居住所在地由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出具一份居住证明。如果是在外务工,则需有务工单位出具的务工证明。
携带上述证明以及以下材料:
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
医院诊断怀孕周数及预产期的证明(原件)。
生育保险选择定点医院申请表。
生育医疗费用申请表。
享受待遇人员的身份证明。
社会保障卡。
婴儿出生证明。
相关医疗机构诊断证明。
相关医疗费用明细及票据。
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
参保人员的银行卡号。
女职工携带上述资料提出报销申请,医疗生育待遇审核部门(一般是社保中心)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后,审核部门下发女职工办理凭证,女职工持办理凭证到银行领钱。
如果产检和生产都在异地,需要先到当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生育的登记手续,然后提交相关材料到参保地的社保部门办理报销处理。
部分城市对异地产检费用不予报销,具体情况需到参保地的社保局咨询。
医保范围外的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报销后仍由个人负担的部分,在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承担给付责任。
建议提前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和流程,以确保顺利报销异地产检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