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6 22:19:15
拆迁工作 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房屋拆迁工作的部门共同管理。
对全国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由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具体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房屋拆迁工作的部门,具体实施监督管理。
总结:
拆迁工作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范围内的监督管理,而市、县级人民政府则负责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并由其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具体执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则负责具体的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