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01:15:15
土地增值税(简称土增税)是一种针对 土地增值收益征收的税费。它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以转让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减去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赋。
土增税的主要特点如下:
土增税的征税对象包括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所取得的增值额。
土地增值税的计税依据是土地转让方取得的收入减去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
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对土地增值率高的多征,增值率低的少征,无增值的不征。
土地增值税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
我国目前执行的土增税法规性文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土增税的主要目的是通过税收手段调节土地市场,增加财政收入,并防止房地产市场的暴利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