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18:41:01
开具生效证明的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不同的法律文书类型和案件情况而有所不同。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生效证明开具方法:
一审判决:如果当事人在宣判送达后十五日内未上诉,可以向一审法院申请开具生效证明。
二审判决:在作出判决并送达后即生效,需向二审法院申请开具生效证明。
特殊情况:
如果被告到庭应诉,在宣判之日起十五日后,可向作出判决书的审判庭索要生效证明书。
如果被告未到庭应诉,即缺席判决,需公告期(60日)满后,再过十五日,方可索要生效证明。
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从送达次日起过十日,可索要对民事部分的生效证明,刑事部分不需要生效证明。
涉外案件,因上诉期为30日,故应当在向涉外方送达后30日,方可索要生效证明。
在过了上诉期之后,到判决离婚的人民法院开具。经法院判决离婚的,判决书就是有效的离婚证明。当事人需持判决书以及身份证向人民法院申请开具离婚生效证明。
结婚生效证明要去村委会或者居委会开具。当事人需携带户口证明和身份证,如果委托他人办理,则需要出具经司法公证机关出具的委托公证书及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建议
提前规划:根据不同类型的法律文书,提前了解并确认所需材料和流程,以确保顺利开具生效证明。
咨询法院:在具体操作前,最好先咨询相关法院或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和指导。
准备齐全:确保所有必需的材料都准备齐全,并按照要求提交,以避免因材料缺失而延误开具生效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