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06:16:45
公开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在调解纠纷时,采取向当地群众公布调解时间、调解场所,并邀请当事人亲属或朋友参加、允许群众旁听的方式进行。这种调解形式主要适用于那些涉及面广、影响大、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有严重过错,并对群众有教育示范作用的纠纷。通过公开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旨在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公民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同时起到调解一件、教育一片的作用。
在采取公开调解的方式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选择的纠纷要有典型意义,能够起到教育广大群众的作用。
2. 所选择的纠纷不得涉及当事人的隐私,也不得涉及当事人不愿公开的其他信息。
3. 公开调解应注意方法,不能搞成“斗争会”或“批判会”,应以说服教育为主,促成当事人之间的和解。
公开调解与法院调解不同,法院调解是在人民法院审判人员的主持下,对双方当事人就争议的实体权利、义务自愿协商,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活动,通常应当公开进行,除非法律另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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