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7 00:22:17
公司印鉴的销毁应当遵循以下规定和步骤:
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印章,在单位撤销、名称改变或换用新印章而停止使用时,应及时送交印章制发机关封存或销毁。
如果印章是由制发机关制发的,企业在注销时可将公章交由制发机关销毁。
公司公章的注销应当前往公司印章登记的公安机关进行办理,以注销掉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力。
公安机关对交回和收缴的印章,需预存两年,无特殊情况的,预存期满后予以销毁。
若企业觉得官方销毁流程繁琐,也可选择自行销毁。但需注意,此方式虽简便,却需承担一定的法律风险,请谨慎选择。
建议
选择销毁方式:建议优先选择将印章交由印章制发机关销毁,以确保流程的规范性和安全性。
准备资料:在办理印章销毁时,应携带相关证明文件,如注销登记通知书、清税证明、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以便顺利办理。
咨询确认:在具体操作前,建议先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印章制发机关,了解详细的销毁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操作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