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02:05:02
大学生落户的办理流程如下:
与工作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并交还给学校就业办。
填写《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登记表》,在人才中心盖章后,交给学校就业办,等待办理派遣手续。
毕业时,在学校领取《毕业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
将人事档案、毕业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交至人才中心办理联系函。
领取联系函后,在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上户手续。
在学校办理派遣回原籍的相应手续。
在原户籍所在地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上户手续。
凭两证或暂缓就业协议,在学校就业部门办理改派手续。
持新、旧《报到证》和《接收函》、改派手续,在省教育厅盖章。
持新报到证在学校所在地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新《户口迁移证》。
办理人事关系和户口转移手续,具体请参照非生源落户办理流程。
建议:
确保证件齐全且信息准确无误,以便顺利完成落户手续。
若选择将户口迁至工作所在地,建议提前了解并确认当地的相关政策和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