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5 05:44:54
购买北京两限房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条件:
北京市户口的3人及以下家庭,家庭年收入在8.8万元及以下,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57万元及以下可以申请两限房。
4人及以上家庭,年收入在11.6万元及以下,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76万元及以下。
单身家庭(申请人需年满30周岁)。
申请人及其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家庭总资产净值要符合规定的标准。
申请家庭持如实填写的《北京市限价商品住房家庭资格核定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提交的材料包括:户口本和家庭成员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现住房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家庭成员所在单位出具的住房情况及收入证明、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通过审核材料、入户调查、组织评议、公示等方式对申请家庭的收入、住房、资产等情况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材料报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家庭材料进行复审,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情况进行公示,无异议的,报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备案。
已购限价商品住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满五年后,可以按市场价出售所购住房,应按照市有关部门公布的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价格和限价商品住房价格差的一定比例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交纳比例为35%。
已购经适房未满5年的,不得按市场价上市出售,确需出售的向相关部门申请,由保障部门确定符合条件购买人原价出售或按原价回购;已满5年可按市场价出售,但需缴纳出售价的10%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
解危排险、旧城改造和风貌保护、环境整治、保障性住房项目和市重点工程等公益性项目所涉及的被拆迁或腾退家庭。
家庭成员中有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的老人、严重残疾人、患有大病或做过大手术的人员、优抚对象的家庭。
已通过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自愿放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
建议:
申请两限房前,请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便顺利通过审核。
了解并确认自己的家庭收入和资产情况,确保符合申请条件。
优先关注公益性项目涉及的被拆迁或腾退家庭、特殊困难家庭以及自愿放弃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的家庭,这些群体有更高的优先购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