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0 10:35:10
离婚协议书需要加盖 民政局的红色公章。具体来说,内地居民自愿离婚时,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书上需要加盖婚姻登记机关的机构公章。这份协议需要经过双方的签字或盖章,并由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审查通过后,婚姻登记机关会在协议上加盖机构公章,表示协议的合法有效性。
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协议书一经双方签字后即刻生效,不需要再去民政部门进行盖章。只有在双方都想从民政部门领取离婚证时,才会在离婚证上盖有民政婚姻登记处的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