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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交付以什么为准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0 02:02:47    

不动产交付以登记为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法律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必须依法登记才能正式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动产物权不发生效力,除非法律有其他规定或当事人之间有特别约定。

登记的重要性:登记是不动产所有权转移的公示方式,可以保护交易安全和第三人利益。

例外情况: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交付形式:不动产的交付可以通过领取钥匙、交房通知、实地踏勘土地并验收用地图红线坐标等方式进行。

风险承担:在交付使用前,如果房屋毁损或灭失,风险由出卖人承担;如果买受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风险则由买受人承担,除非法律有其他规定或当事人之间有特别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