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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周岁有什么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0 14:30:17    

16周岁的未成年人享有以下权利和承担以下义务:

劳动权利

从16周岁开始,如果能够以自己的劳动收入维持当地群众一般生活水平的,可以认定为以自己劳动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政治权利

18周岁的公民已经拥有了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除非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

刑事责任

对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而且未成年人犯任何罪行应从轻处罚或者减轻处罚。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民事权利和义务

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依法行使一定权限的民事法律行为,如果犯罪,也可能被判刑。

如果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在民事上被视为能够独立行使民事权利的特殊公民,不再享有未成年人之特殊保护。

其他权利

接受义务教育权。

接受父母抚养权。

保守个人隐私权。

享受劳动保护权。

维护人格尊严权。

人身安全、财产继承权。

特殊保护

未成年人在民事义务承担方面,如果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必须独立承担因独立行使权利而带来的相应民事义务,并且在能力允许的范围内,承担必要的抚养丧失父母的未成年弟妹或赡养丧失子女的祖父母的家庭义务。

总结来说,16周岁的未成年人在法律上开始享有更多的权利和承担更多的义务,包括劳动权、选举权、刑事责任能力、民事权利和义务等。同时,他们仍然受到法律的特殊保护,特别是在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