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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架有什么证据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04:28:21    

办理醉驾案件时,应当收集以下证据:

证明犯罪嫌疑人情况的证据材料

人口信息查询记录或户籍证明等身份证明。

驾驶证、驾驶人信息查询记录。

犯罪前科记录、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获或行政处罚记录、本次交通违法行政处罚决定书等。

证明醉酒检测鉴定情况的证据材料

呼气酒精含量检测结果、呼气酒精含量检测仪标定证书。

血液样本提取笔录、鉴定委托书或鉴定机构接收检材登记材料。

血液酒精含量鉴定意见、鉴定意见通知书等。

证明机动车情况的证据材料

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信息查询记录、机动车照片等。

证明现场执法情况的照片和录音录像资料

现场检查机动车、呼气酒精含量检测、提取与封装血液样本等环节的照片。

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

犯罪嫌疑人是否饮酒、驾驶机动车有争议的,应当收集同车人员、现场目击证人或共同饮酒人员等证人证言。

饮酒场所及行驶路段监控记录等。

其他相关证据材料

道路属性有争议的,应当收集相关管理人员、业主等知情人员证言、管理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等。

发生交通事故的,应当收集交通事故认定书、事故路段监控记录、人体损伤程度等鉴定意见、被害人陈述等。

可能构成自首的,应当收集犯罪嫌疑人到案经过等材料。

这些证据材料共同构成了认定醉驾案件的完整证据链,确保案件处理的合法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