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1 02:26:20
稿酬所得的个人所得税计算分为两个环节:预扣预缴税款和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预扣预缴税款环节
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应纳税额 = (每次收入额 - 800) × 20% × (1 - 30%)。
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应纳税额 = 每次收入额 × (1 - 20%) × 20% × (1 - 30%)。
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环节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全年收入额 - 60000元 - 专项扣除 - 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 - 享受的其他扣除。
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稿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规定对应纳税额减征30%,即实际税率是14%。
全年应纳税额=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 14% - 速算扣除数。
具体计算示例
假设某人因一篇小说出版获得稿费20000元,后又取得加印稿费10000元。
每次收入额= 20000元
应纳税额= 20000 × (1 - 20%) × 20% × (1 - 30%) = 2240元。
每次收入额= 10000元
应纳税额= 10000 × (1 - 20%) × 20% × (1 - 30%) = 1120元。
全年收入额= 20000元 + 10000元 = 30000元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30000 - 60000 - 专项扣除 - 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 - 享受的其他扣除
全年应纳税额=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 14% - 速算扣除数
建议
预扣预缴:扣缴义务人在支付稿酬所得时,应按次或按月计算预扣预缴税额,确保及时缴纳个人所得税。
年度汇算清缴:居民个人应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之间进行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多退少补税款。
了解具体规定:在实际操作中,还需关注国家税务总局的具体规定,确保合规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