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08:42:16
在离婚官司中,法官会按照一定的顺序和逻辑提出问题,以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争议焦点以及当事人的立场和证据。以下是法官可能会问的问题:
原告和被告的姓名、出生年月日。
双方的代理人信息(如有)。
原告当庭陈述诉讼请求,包括具体的请求内容、是否有变更或增加。
被告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发表意见,如是否同意离婚、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的意见等。
双方的认识时间、恋爱过程、登记结婚的时间。
婚后夫妻感情的发展情况,包括感情恶化的原因和事件。
夫妻之间出现矛盾后的和解措施及和好可能性。
原告详细说明离婚的具体原因,包括起诉状中未提及的内容。
被告对原告所述事实的看法和补充。
原告方先进行举证,被告对原告提供的证据发表质证意见。
被告方举证,原告对被告提供的证据进行质证。
法院对争议焦点进行提问,原告和被告可以互相发问。
法官对夫妻之间的矛盾前后经过进行详细了解,确保没有遗漏。
法官归纳争议焦点后,原告和被告围绕争议焦点发表辩论意见。
双方当事人进行最后陈述,法官进行总结。
双方是否申请笔迹鉴定或其他鉴定。
双方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的意见。
双方是否愿意调解及调解结果。
这些问题的目的是确保庭审过程顺利进行,全面了解案件事实,为判决提供依据。当事人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如实回答法官的问题,并在必要时提供相关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