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9 19:09:01
监外服刑是指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在某些特定条件下,可以暂时不在监狱内服刑,而在监狱以外执行刑罚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这些特定条件通常包括:
1. 罪犯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
2. 罪犯是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 罪犯生活不能自理,且暂予监外执行不会危害社会。
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如果符合上述第二项条件(即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也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监外执行的罪犯,其刑罚执行由罪犯居住地的社区矫正机构负责,并由罪犯原属的基层组织或所在单位协助监督。需要注意的是,监外执行期间,罪犯应计入刑期,且一旦监外执行的原因消失(如病愈、哺乳期满),如果刑期未满,罪犯需继续回监狱服刑;如果刑期已满,则应及时释放。
监外服刑与假释不同,假释是指对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有条件地提前释放的一种刑罚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