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22:06:46
办理准生证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此表是准生证办理的重要申请文件,需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夫妻双方户籍及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这里涵盖了户口本、身份证、军人军官证、外国公民护照等多种可能的身份证明,用以确定申请人的身份信息。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虽然本文重点关注单身怀孕情况,但这也体现了常规准生证办理所需材料,与单身情况形成对比。
已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或《收养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这主要针对有过生育或收养经历再次申请准生证的情况。
离婚后再生育、非遗传性病残子女且无法满足正常劳动力等特殊情况,需要额外提供历次《离婚证》原件及《离婚协议书》复印件(一份)或法院判决(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且《离婚协议书》复印件应加盖婚姻登记部门查档章,在档案馆存档的复印件应加盖档案馆印章,以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承诺书、夫妻小二寸合照一张,子女有残疾的需提供残疾证。
离异或丧偶时已怀孕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离婚判决书或者调解书)或配偶死亡证明、孕检证明、承诺书、本人小二寸照片一张。
子女已出生且符合当时生育登记条件的可补办生育登记,按上述要求提供证件证材。
参保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申领生育津贴需要的材料之一。
医院开具的宝宝出生医学证明,申领生育津贴需要的材料之一。
生育期间住院发票、出院小结(需要医院盖章),申领生育津贴需要的材料之一。
单位证明,包括生育津贴垫付凭证等,申领生育津贴需要的材料之一。
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夫妻,办理材料包括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夫妻双方户口本原件、结婚证原件、填写《福建省一、二孩生育服务登记表》等。
未婚生育或未婚收养者,持小孩出生证或小孩收养证。
补办准生证,需要提供原接生医院提供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具体时间或出生证号、父母双方户口簿及身份证、结婚证等。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相关证件和材料,并咨询当地计生部门或社区服务中心,以确保顺利办理准生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