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9 12:11:16
不动产预告登记是一种法律制度,其核心目的在于保全未来不动产物权变动的请求权。具体来说,当当事人之间达成不动产买卖、抵押等协议,但不动产物权的变动条件尚未成熟时(如商品房尚未建成),为了保护未来能够实现物权,权利人可以申请预告登记。
预告登记保全的是未来发生的不动产物权变动请求权,并非现实的不动产物权。
预告登记赋予登记的权利人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即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行为不会产生物权效力。
在商品房预售等情况下,预告登记可以有效防止开发商将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进行抵押。
预告登记后,如果债权消灭或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正式登记,预告登记将失效。
预告登记制度是物权法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它为不动产物权的变动提供了一个法律保障,有助于维护交易安全和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