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08:56:32
关于土地确权与五保户的处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下是主要的处理方式:
集体供养的“五保户”的承包地应尊重其意愿,确定是否进行土地确权登记。如果五保户同意进行确权登记,土地应登记在其名下,不得登记到其他人名下。
家庭承包方的代表人可以是承包合同上签字的人或原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上记载的代表人。如果代表人因故不能到场,由家庭成员共同推选确定。
调查结果需要由家庭承包方的代表或其他方式的代表签字确认。
五保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只要户上还有成员存在,土地就不会减少。如果户上人口都死亡了,发包方需要将土地收回。
如果五保户去世且有法定继承人,在不违反法律和政策的前提下,其法定继承人可以依法继承土地承包经营权。
如果五保户生前与集体组织有供养协议,明确其去世后土地归集体所有,那么土地将由集体收回。
如果五保户生前承包地是找人代耕的,其收益归五保户所有,在有继承人的情况下,继承人可以继承土地上的收益。
如果没有法定继承人,土地承包经营权通常由集体组织收回。
请注意,以上信息基于最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具体操作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村委会或法律专业人士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