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9 20:10:40
主债权是指抵押权所担保的原始债权,即依据当事人之间的主合同产生的、不包括约定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在内的最初始的债权。主债权是抵押担保的核心,其存在决定了抵押权的效力范围。
主债权具有以下特点:
主债权是最初产生的债权,不包含任何额外费用如利息、违约金等。
主债权是担保物权设立的基础,如抵押权或质权。
主债权不包括约定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附加在主债权上的金额。
主债权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
主债权与担保合同的关系密切,担保合同(如抵押合同、质押合同)通常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如果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担保合同通常也会无效,除非法律有特别规定。
主债权的诉讼时效根据是否有期限约定而有所不同:
若主债权有期限约定,诉讼时效为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
若主债权没有期限约定,则不受普通诉讼时效的限制,但受到最长20年保护期的限制。
主债权还可以转让,但必须满足一定条件,如保证期间内发生,并且不改变主合同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