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02 09:30:00
呼市医保生育保险待遇再升级
好消息!
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发布《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呼和浩特市职工生育保险医疗待遇的通知》呼医保发〔2025〕10号,生育保险待遇全面优化!
2025年4月1日起
呼市参保职工将享受
更给力的医疗报销政策
减轻生育负担
助力人口高质量发展
速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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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亮点
1.覆盖更广:只要连续缴纳职工医疗保险满6个月,即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2.住院报销比例大幅提升:生育住院不设起付线,住院费用按比例结算。三级生育定点医疗机构报销95%,二级生育定点医疗机构报销98%。
3.门诊待遇全面优化:妊娠期、分娩期、产褥期的门诊检查费也能报销,不设起付线,三级生育定点医疗机构报销80%,二级生育定点医疗机构报销85%,年度限额5000元,生育门诊待遇实行单行支付。
如何享受福利
1.确保医保连续缴费满6个月。
2.生育期间选择医保生育定点医院就医。
3.门诊和住院费用直接刷医保卡或医保码结算,无需垫付。
重要提醒
1.异地就医按呼和浩特市异地就医政策报销,无需担心地域限制。
2.其它生育待遇支付标准(如:生育津贴)仍按《呼和浩特市生育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有关事宜的通知》(呼医保发〔2019〕95号)规定执行。
3.政策自2025年4月1日起实施。
(来源:青橙融媒 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