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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基本权利什么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21:13:15    

公民的基本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平等权

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不受任何不合理的差别对待,要求国家法律给予权利同等的保护。

政治权利和自由

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政治自由:包括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宗教信仰自由

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在同一宗教里,有信仰这个教派的自由,也有信仰那个教派的自由;有过去信教而现在不信教的自由,也有过去不信教而现在信教的自由。

人身自由

公民的人身不受非法侵犯,包括不受非法限制、搜查、拘留和逮捕。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监督权和获得赔偿权

监督权包括批评、建议权,控告、检举、申诉权。对于任何机关和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机关和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社会经济权利

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和继承权,劳动就业权和取得报酬权,休息权,在年老、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文化教育权利

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进行科学研究、文艺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权利。

特定主体的权利

华侨、归侨和侨眷的权益。

这些权利保障了公民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的基本地位和自由,确保每个人都能够平等地参与社会生活,享受国家发展带来的成果。同时,公民也需履行相应的义务,以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团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