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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怎么用工备案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16:35:30    

在广州进行用工备案,用人单位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提供相应的材料:

准备备案所需材料

用人单位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劳动合同文本一式两份。

《劳动合同登记手册》和《劳动用工备案表》已填写并加盖公章。

外地人口需要提供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如《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或《失业证》(视具体情况而定)。

备案流程

用人单位应在招用职工或续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进行劳动用工备案。

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7日内进行劳动用工备案。

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经济类型、组织机构代码发生变更后,应在30日内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变更手续。

用人单位注销后,应在7日内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注销手续。

办理方式

新成立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工商注册登记或批准成立之日起30日内,到劳动用工备案管理部门进行初次备案。

用人单位可以通过广州当地的劳动局或在线系统进行劳动用工备案。

注意事项

劳动合同文本应当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查备案,审查通过后方可启用自行拟定的合同文本。

如果劳动合同发生变更,需要重新进行备案。

建议用人单位在办理用工备案前,先咨询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通过其提供的在线服务获取详细的办理指南和最新要求,以确保备案过程顺利且符合法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