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16:36:15
写恐吓信或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
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对他人正常生活造成干扰。
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治安管理处罚。
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打击报复,使他人感受到威胁和恐惧。
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
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
通过打电话等方式骚扰他人,达到三次以上。
骚扰行为达到情节严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且构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行为。
综上所述,只要骚扰行为达到上述任一情形,影响受害人的正常生活,受害人就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依法查处。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受害者及时收集证据,如电话录音、短信、聊天记录等,以便在报警时提供充分证据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