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5:00:23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是指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且具有社会危害性但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扰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秩序,致使正常工作不能进行。
扰乱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的秩序。
扰乱公共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
非法携带、存放枪支弹药。
违法生产、销售、储存危险物品。
非法制造、贩卖管制刀具。
违反渡船渡口安全规定。
殴打他人。
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
侮辱、诽谤他人。
虐待家庭成员。
偷窃、骗取、抢夺少量财物。
哄抢他人财物。
敲诈勒索。
故意损坏公私财物。
窝赃、买赃。
吸食、注射毒品。
倒卖票证。
利用封建会道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
违反有关动植物防疫、检疫的国家规定。
违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处置危险物品。
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电动自行车或其他非机动车辆在道路上行驶时违反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
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