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6 07:39:40
评残的标准通常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06》进行,该标准适用于工伤和职业病的劳动能力鉴定。评定标准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其中一级为最严重,十级为最轻微。
具体标准如下:
一级伤残: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意识消失,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二级伤残: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不能工作,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三级伤残: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明显职业受限,社会交往困难。
四级伤残: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职业种类受限,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五级伤残: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需要指导,仅限于就近的活动,需要明显减轻工作。
六级伤残: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部分日常生活需要帮助,各种活动降低,不能胜任原工作。
此外,还有针对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和精神残疾的具体评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