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11:02:56
虚开税款是指 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行为。该行为属于犯罪行为,实施该行为的将受到刑法的处罚。
具体来说,虚开增值税发票的行为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例如,虚假注册公司,从税务部门领购到真实发票后,给需要发票而没有发票的人凭空填开,按发票面额收取款额但不交纳税款。
例如,正常的公司收取一定费用,利用自己的发票给别人代开发票(走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的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的处罚如下:
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虚开的税款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还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数额1万元以上或者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致使国家税款被骗取5000元以上,即应认定为犯罪。
建议企业和个人遵守相关税收法律法规,避免虚开增值税发票等违法行为,以免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