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8 02:22:48
关于法院保全银行卡的期限,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若案情错综复杂、审理周期较长,确有必要延长保全期限者,应经过法院院长审慎审查并批准,但总计延长的期限仍不得超过一整年度。
冻结期满后需要继续冻结的,申请人应当在期满之日的十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继续冻结的申请,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原冻结期限的二分之一。
综合以上信息,法院保全银行卡的期限一般为六个月,但在紧急情况下,法院可以在48小时内作出冻结决定,并且如果需要延长冻结期限,必须经过法院院长批准,且总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建议:
当事人在面临银行卡被冻结的情况时,应及时了解具体冻结期限及续冻流程,以便在规定时间内采取相应措施。
若需要延长冻结期限,应提前向法院提出申请,并说明理由。
相关文章
睢县、柘城、夏邑、永城、宁陵法院曝光失信被执行人
04-09山东聊城千万法拍房陷“产权争夺战”,竞拍人质疑原产权人虚假诉讼
04-09尹锡悦弹劾案开庭宣判
04-04巴黎上诉法院:勒庞上诉案将在法国总统选举前裁决
04-02华明装备: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
04-02尹锡悦弹劾案4日宣判,韩媒披露具体流程
04-01杨妞花已申请强制执行赔偿款!律师称余华英债权或成执行方向
04-01武汉经开法院:执行案款“码上缴”,好用!
03-31西安碑林法院 | “调审直连”速解群众“急难愁盼”
03-20不顾法院禁令 美国政府将200多名委内瑞拉人押送至萨尔瓦多
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