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2-28 17:43:07
合成氨产量的计算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使用仪表计量液氨产量时,必须经过中间槽减压解析液氨中溶解的气体,并进行温度压力补偿,以保证计量准确。
合成氨产量(吨)=总氨表的表记值 + 自用氨量 + 商品液氨量 + 吹出、解析、弛放气回收氨量 + (氨罐期末库存 - 氨罐期初库存)。
碳酸氢铵、硝酸铵、硫酸铵、氯化铵、尿素等各种固体化肥以及浓硝酸的氨利用率规定为90%;氨水的氨利用率为95%。
合成氨产量(吨)=商品液氨量(吨)+ [折含氮100%的合格固体化肥(吨)+ 折含氮100%的不合格固体化肥(吨)] + [折含氨100%的合格氨水(吨)+ 折含氨100%的不合格氨水(吨)] + 自用氨量(吨)+ (氨罐期末库存(吨)- 氨罐期初库存(吨)]。
合成氨产量以液态氨为最终计量状态,按实物量计算,不折100%的纯品。
合成氨产量包括:厂内各用氨单位的使用量、销售的商品液氨量。
分表计量合成氨产量时,应考虑各氨贮罐库存变化量:合成氨产量(吨)=氨表的表记值 + (氨罐期末库存 - 氨罐期初库存)。
对于小时氨产量,可以使用简单的化学方程式3H2 + N2 = 2NH3进行计算,求出的结果单位为克,需要化成吨。
建议
选择合适的计算方法: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选择最合适的方法进行计算,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