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20:20:45
转增个税是指个人股东因公司转增股本而获得的新增股份所对应的个人所得税。根据相关税务法规,这部分所得应按照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来征收个人所得税,且统一适用20%的税率。
具体来说,如果个人股东获得的是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本,则不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因此不需要征收个人所得税。但对于未分配利润或盈余公积转增的股本,则需按照上述规定缴纳税款。
此外,对于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的情况,如果个人股东一次性缴纳个人所得税有困难,可以自行制定分期缴税计划,并在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完成缴纳,同时需将相关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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