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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算敲诈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9 18:46:31    

敲诈勒索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其定义和要素如下:

主观方面

行为人必须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直接故意。

如果行为人不具有这种目的,或者索取财物的目的并不违法(如债权人为讨还久欠不还的债务而使用带有一定威胁成分的语言催促债务人加快偿还等),则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客观行为

表现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

“威胁”是指以恶害相通告迫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即如果不按照行为人的要求处分财产,就会在将来的某个时间遭受恶害。

“要挟”通常是指抓住被害人的某些把柄或者制造某种迫使其交付财物的借口。

威胁行为只要足以使他人产生恐惧心理即可,对威胁的方式、方法没有限制。

行为结果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必须达到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标准,才能构成犯罪。

一般认为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元至三千元为起点。

对于多次敲诈勒索(两年内三次以上)的情况,也构成犯罪。

其他要素

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还可能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

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总结:

敲诈勒索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这种行为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并可能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或其他权益。构成敲诈勒索罪需要满足主观上的非法占有目的和客观上的威胁、要挟手段,并且行为结果要达到数额较大或多次敲诈勒索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