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9 12:18:16
“第一顺位”具有两种不同的含义,具体如下: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在法律上,对于同一抵押物登记设定有数个抵押权时,按登记先后,定偿还次序。最先登记者,即为第一顺位,得就抵押物优先受偿。
总结:
第一顺位在继承中指的是配偶、子女、父母。
第一顺位在抵押权登记中指的是最先登记的抵押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