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2-31 19:09:31
商标证书的补发流程如下:
遗失人需向商标局提交补发商标注册证申请书及本人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
在《商标公告》上刊登遗失声明,以公告形式告知公众该商标证书已遗失。
补发商标注册证申请书;
商标注册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提交申请:
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商标局收到申请后,会进行严格审核,确认符合补发条件的,将发给新的商标注册证书。
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应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到商标注册大厅领取新的《商标注册证》,或由商标代理机构邮寄送达。
所有书件应当字迹工整、清晰,用钢笔、签字笔填写或用打字机打印。
补证申请书上填写的申请人名义、地址应与现商标注册人一致,商标注册号、类别应与原《商标注册证》一致。
通过以上步骤,可以顺利完成商标证书的补发。建议选择一种便捷的方式进行申请,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