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8 05:16:17
失业金通常在 离职后60天内可以开始领取。具体规定如下:
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可以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在申领失业金之前,需要先到劳动部门或人社局办理失业登记,获得失业证明。
携带失业证明、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到指定的银行开立失业金专用账户,并将这些信息提交给劳动部门或人社局。
失业金可以通过现金领取或银行转账的方式发放。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劳动者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通常是不能申领失业保险金的。只有因单位原因或其他非个人原因被迫辞职,并且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的情况下,才能申领失业保险金。
此外,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重新就业并参保后,再次失业且符合申领条件的,可以继续申领失业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