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8 04:39:19
天津的生育保险缴纳要求如下:
另一种说法是,天津的生育险要求连续缴纳满6个月,累计缴纳不满1年的,参保职工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一次性营养补助费、产前检查医疗费和妊娠并发症、生育并发症相关费用按在职职工待遇的50%享受。
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费。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缴纳生育保险费。产假天数根据顺产、难产、剖宫产等情况有所不同,顺产的产假一般为128天,剖宫产则在此基础上增加15天。
参保人参加本市生育保险累计缴费满1年的,且在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期间,用人单位按时足额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参保人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次月起1年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支付生育津贴。
参保人参加本市生育保险累计缴费未满1年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其累计缴费满12个月之后的1年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支付生育津贴。
建议:
如果计划怀孕或已经怀孕,建议尽早缴纳生育保险费,以确保连续缴费满一年或6个月,从而顺利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由于政策可能会有调整,建议定期关注最新的生育保险政策,以确保符合最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