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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生育险多久能用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8 04:39:19    

天津的生育保险缴纳要求如下:

连续缴纳满一年 :职工需要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一年以上(部分地区略有出入),并且在生育期间必须处于在职状态,继续缴纳生育保险费用,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连续缴纳满6个月:

另一种说法是,天津的生育险要求连续缴纳满6个月,累计缴纳不满1年的,参保职工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一次性营养补助费、产前检查医疗费和妊娠并发症、生育并发症相关费用按在职职工待遇的50%享受。

缴费基数和产假天数:

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费。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缴纳生育保险费。产假天数根据顺产、难产、剖宫产等情况有所不同,顺产的产假一般为128天,剖宫产则在此基础上增加15天。

生育津贴申领条件

参保人参加本市生育保险累计缴费满1年的,且在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期间,用人单位按时足额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参保人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次月起1年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支付生育津贴。

参保人参加本市生育保险累计缴费未满1年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其累计缴费满12个月之后的1年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支付生育津贴。

建议:

如果计划怀孕或已经怀孕,建议尽早缴纳生育保险费,以确保连续缴费满一年或6个月,从而顺利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由于政策可能会有调整,建议定期关注最新的生育保险政策,以确保符合最新要求。